JRUCWP20260033《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的“准总则”定位及其功能
作者:陈海嵩
摘要:《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代表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步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新历史阶段,法律责任编是决定法典贯彻落实及有效实施的核心因素,需要深入剖析该编内容的内在涵义和独有特质,增强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融贯性和权威性。法律责任编具有和总则编相类似的统领性、整体性,在整部法典中具有 “准总则”的规范定位。生态环境法典采取法律责任 “完全集中”的编纂体例,而不是将责任规定分散在各编之中,有利于法典的有效实施及执法司法的实际需要。从适用的角度看,法律责任编中的一般条款发挥着同总则编相类似的统摄作用,法律责任编和总则编具有相互指引、相互补充的复合关系;同样的,法律责任编与前面四编相互之间也并非单一的 “总—分”关系,而是共同构成对特定行为的全面法律规制。法律责任编在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有着较为丰富的专门规定,其在实行 “双法源”的领域也具有相应的规范效力,应通过体系化方式加以适用。
附件:JRUCWP20260033《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编的“准总则”定位及其功能(陈海嵩).PDF
发布日期: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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