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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人民大学
ISSN 1000-5420  CN 11-147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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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语
  • 主持人语
    特邀主持人李艳芳
    2019, 33(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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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了300余件立法,其中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有30余件,占比超过10%。但是,受部门立法影响,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碎片化问题,一方面,法律与法律之间相互重复、矛盾乃至冲突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还存在不少的立法空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环境法解决环境问题的实效。为此,环境法学界呼吁编纂环境法典,期望形成结构合理、体系完整、逻辑清晰、内容丰富、相互协调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法典化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2010年前后,环境法学界曾围绕《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展开过我国是否需要将环境法法典化的讨论,但最终放弃了法典化。近几年,法典化浪潮的兴起及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又重新激发了环境法学界推进环境法法典化的热情,不少学者认为环境法法典化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立法机关应尽快将环境法法典化列入立法计划。在此情境下,我们组织这个专题,希望对我国环境法法典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王灿发、陈世寅的论文《中国环境法法典化的证成与构想》讨论了中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法典化的模式、路径以及法典的框架内容。文章指出,环境法法典化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法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对我国环境法进行法典化既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之间的重叠、交叉与矛盾问题,也有利于提升我国环境法治软实力及国际影响力。我国在立法数量、人才储备、理论研究方面已经为环境法法典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环境法法典化的模式和路径选择上,应该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便于执行和遵守的法典模式,并采取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路径。环境法法典的框架应涵盖环境生态、资源保护等主要方面,囊括法律责任规范和程序性规范,同时避免一味追求大而全的法典内容和太过烦琐细致的规定。
    李艳芳、田时雨的论文《比较法视野中的我国环境法法典化》从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我国环境法法典化过程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文章指出,在形式编纂与实质编纂之间,中国环境法典应当选择适度法典化作为目标定位,并以法典体系效益为纲,从确定性、稳定性与开放性三个维度予以具体展开。确定性维度要求对环境法典的调整范围予以明确,应当综合考量比较法上所呈现出的划界依据并具体分析特殊规范的法域归属。比照欧陆环境法典在内部体例上所普遍遵循的论理体,我国环境法典的稳定性取决于总则的抽象程度与分则的编排逻辑。环境法典还需对其外部留存的环境法渊源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以保持自身的更新与进化,正视与环境单行法的关系以回应解法典化的质疑,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相配合以形成法律合力。
    邓海峰、俞黎芳的论文《环境法法典化的内在逻辑基础》认为,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不朽法典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坚实的科学基础、严谨的体系结构和鲜明的时代性。
    据此,我国的环境法典应以生态整体主义理念和热力学第二定律作为内在逻辑基础,以体现鲜明的时代印记及对自然秩序的应有尊重。

    曹炜的论文《论环境法法典化中的方法论自觉》认为环境法法典化的基本目标是建构一个符合形式法治要求的规范体系。环境法规范的体系化要求环境法学者在方法论上回归法教义学,通过解释和体系化进行规范的整合。为了避免体系与社会发展变化脱节,在环境法规范体系化过程中仍需要进行实质性的价值判断,而且价值判断也需要规范化,以形成基本的价值共识。规范的识别需要确保价值来源的类型化,而规范的选择则需要遵守特定的价值选择规则。
  • 学术前沿
  • 学术前沿
    王灿发,陈世寅
    2019, 33(2):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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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法法典化已渐成世界各国环境法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且呈现出多样性和灵活性的模式。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大量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其相互之间多有交叉、重叠与矛盾,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系统化、严密化的环境法律规范体系保障。环境立法的数量、环境法律人才的储备以及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研究为环境法典编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他部门法法典化和国外环境法典编纂的经验也为我国环境法法典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环境法法典化的模式和路径选择上,可以从我国国情出发,选择较为实用、便于执行和遵守的法典模式,并采取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路径。环境法典的框架内容应在符合我国环境法律规范对象的基础上,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保护等主要方面,囊括法律责任规范和程序性规范,同时避免一味追求大而全的法典内容和过于烦琐细致的规定。
  • 学术前沿
    李艳芳,田时雨
    2019, 33(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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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典化理念在环境法领域逐渐兴起,针对欧陆环境法典进行比较研究,有益于环境法法典化在中国的展开。在形式编纂与实质编纂之间,中国环境法典应当选择适度法典化作为目标定位,并以法典体系效益为纲,从确定性、稳定性与开放性三个维度予以具体展开。确定性维度要求对环境法典的调整范围予以明确,我国环境法典应当综合考量比较法上所呈现出的划界依据并具体分析特殊规范的法域归属。法典边界划分产生了内外两部分规范体系。比照欧陆环境法典在内部体例上所普遍遵循的论理体,我国环境法典的稳定性取决于总则的抽象性程度与分则的编排逻辑。环境法典还需对其外部留存的环境法渊源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以实现自身的更新与进化,正视与环境单行法的关系以回应解法典化的质疑,同时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法以形成法律合力。
  • 学术前沿
    邓海峰,俞黎芳
    2019, 33(2): 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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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欧洲民法法典化进程相比,以瑞典、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欧洲环境法法典化进程略显仓促。站在观察者的视角,我们发现其原因在于未能将民法法典化进程中所形成的逻辑基础、结构原则和应变能力贯穿于欧洲环境法典化的始终;而站在参与者的视角,我们同样发现我国的主要环境立法,也存在着逻辑主线不清、法典化思路与设想呈现碎片化等问题。据此,我国的环境法典应以生态整体主义理念和热力学第二定律作为内在逻辑基础,以体现其鲜明的时代印记与对自然秩序的应有尊重。
  • 学术前沿
    曹炜
    2019, 33(2): 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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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法法典化的基本目标是建构一个符合形式法治要求的规范体系。环境法规范的体系化要求环境法学者在方法论上回归法教义学,通过解释和体系化进行规范的整合。为了避免价值与事实的分离带来的规范体系的固化和僵硬,环境法规范体系化过程中仍然需要进行价值判断。为避免对规范体系造成负面影响,价值判断必须规范化。价值判断包含价值识别和价值选择两个环节。价值识别的规范化需要确保价值来源的类型化,可以进入环境法规范体系的价值包括环境法规范原则中的基本价值、宪法及部门法规范体系中的基本价值以及法律政策中的基本价值。价值选择的规范化需要遵守特定的价值选择规则,即“价值选择应该符合部门法规范体系或者法规范体系的基本价值导向”以及“价值选择可以作出与部门法规范体系乃至整体法秩序不一致的价值选择,但是必须负担论证责任”。
  • 哲学
  • 哲学
    杨伟清
    2019, 33(2): 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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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证成德治的重要性时,德治论者往往诉诸建立在道德与法律多重比较基础上的道德的功用。但这一思路把复杂的问题简化了,没有充分意识到诉求的前提与达致的结论之间的巨大鸿沟。从总体上来说,这一证成思路面临着一些一般性的问题,诸如怎样从事实判断通达价值判断、如何解释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如何证成国家介入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如何厘清国家的权限等。当我们具体考察德治论者在证成德治时诉求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时,也清楚地发现,这些关系要么根本与证成德治无关,要么与证成德治仍有很远的距离,有些关系则进一步说明了推进法治的重要性。这就意味着,在证成德治时,德治论者要么完全舍弃这一思路,要么能很好地应对这一思路面临的诸多问题。
  • 哲学
    李茂森
    2019, 33(2): 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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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无邪”超越了“诗三百”的文学语境,是孔子为促进社会进步而提出的价值命题,是儒家道德哲学和政治思想的一个起点。以“思无邪”贯穿其中的道德修养不能是空洞的反思,还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促进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儒家礼乐思想的初衷是促进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福祉,“立于礼”规定了社会的价值取向和礼法规则,“成于乐”意味着社会共同体的幸福生活条件和人们安居乐业的状态。从“思无邪”到“成于乐”的道德发展规律,不仅说明了道德修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而且说明了社会治理状况和社会文明对于个体的道德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 经济学
  • 经济学
    范志勇1,宋佳音2
    2019, 33(2): 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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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默批判所涉及的宏观经济学的“麻烦”可以被区分为外生周期分析模式和参数估计技术瑕疵两个层面的问题。对宏观经济学发展史的研究发现,主流宏观经济学的外生周期分析模式只关注冲击在经济体内部的传递过程,而非探索经济危机的根源。无论从主观意愿还是客观能力看,主流宏观经济学都不能解决无法预测经济危机的问题,这是宏观经济学的真“麻烦”。尽管如此,随着对冲击传导机制理解的深入,宏观政策实践仍然有助于增强经济系统对外生冲击的抵御能力。相反,参数识别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则相对容易解决,且在不断改进过程中。
  • 经济学
    常凯,郑小静
    2019, 33(2): 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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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互联网经济中“去劳动(雇佣)关系化”的主张,需要对互联网经济中的用工关系性质进行辨析。雇佣关系仍然是互联网经济中用工关系的基本形态,其性质仍然是一种从属性的雇佣劳动。互联网经济中雇佣关系的特点为:表面的松散管理与内在的严格控制、形式上的独立自主与实质的劳动从属、名义上的平等权利与真实的失衡关系。雇佣关系的确认对调整互联网经济中的用工关系具有重要的政策价值和现实意义,只有确认雇佣关系基本框架,并加强和改善劳动法律规制,方能实现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和互联网经济有序持续发展的内在统一。
  • 经济学
    宋建波1,苏子豪1,王德宏2
    2019, 33(2): 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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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僵尸企业”的形成与存在有其历史缘由和复杂原因,政府补贴并不是“僵尸企业”形成的根本原因。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出清“僵尸企业”难以调和“僵尸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也与高质量经济增长的目标相背离。政府的能力和干预市场的限度决定了政府补贴作为调控手段具有合理性。政府补贴避免承担“为‘僵尸企业’续命”工具的关键在于政府补贴效率的提高,有赖于补贴市场的计划性和竞争性的平衡、补贴定向使用管理的强化和补贴资金使用披露制度的完善。
  • 政治学
  • 政治学
    王莉丽
    2019, 33(2): 9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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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库公共外交的核心是思想的双向对等交流和舆论传播,其功能包括:塑造和影响舆论,在国际舆论空间提升国家意识形态权力;加强理解,增进互信,提出思想建议,助推政府外交。智库公共外交实现影响力的机制在于通过弥散性的意识形态权力和其在公共政策舆论场的舆论聚散核心地位,实现思想向权力的转化。其传播模式可以分为双向对等传播模式和以我为主的融合传播模式。中国智库公共外交要取得良好成效,还有待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人才为核心提升智库思想的创新能力,通过智库公共外交理论深化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传播效果。
     
  • 政治学
    杨利敏
    2019, 33(2): 1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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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伯对现代国家的阐释与整个支配社会学之间存在内在关联。只有在支配社会学的脉络中才能彻底厘清韦伯理论中现代国家的特质和内涵。韦伯所强调的现代国家是实现对法强制的垄断的公共团体。支配社会学表明,在大规模国家中,除了法制型理性官僚制之外的其他支配形态均无法实现现代国家。通过对家产官僚制和法制型理性官僚制内在机理和效果的对比,可以辨明法制型理性官僚制是如何实现现代国家的。
  • 科技与社会
  • 科技与社会
    刘仲林,周丽
    2019, 33(2): 11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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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生通仁、以仁统生”的理学路径下,朱熹通过共相贯通的努力,使得其理学思想在理不离气的本体论、格物致知的认识论、天理归仁的价值论上分别证成了“所以然之理”与“所当然之理”的共相,即“一理开二门”。朱熹“一理开二门”之理学思想分别从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三个角度呈现出对科学发展的双重意蕴:一方面体现在对中国近代科学发展既孕育又遏制的矛盾现象,另一方面体现在对现代科学跨学科综合发展的启迪意义。
  • 科技与社会
    马建波
    2019, 33(2): 1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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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神学是欧洲近代思想的底色,它对欧洲近代文化思想领域的影响和渗透是全方位的,其中也包括自然科学在内。与中世纪的思辨性相比,近代自然神学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和实证性。基于这一特征,自然神学在近代特定的历史文化氛围中,为近代自然科学提供了助力:一方面它给自然科学提供了价值观基础,另一方面它构成了某些自然科学学科的研究框架。客观认识上述两个方面,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过程的复杂性及曲折性。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传播学
    胡百精
    2019, 33(2): 13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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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全球范围看,大学现代化经历了三种模式的更迭、演进,为考察新闻传播学科与教育的主体性、正当性和有效性危机提供了“历史—逻辑”的分析框架。这三重合法性危机的根源往往被归结为新闻传播学科的“十字街头”处境——缺少经典的“中心理论”和明晰的外部边界,多元学科交叉、穿插而又置之于边缘。为此,新闻传播学科持续响应工业社会的知识生产和人才培养模式,以期在调适自身“结构—功能”的基础上克服合法性危机,而这样的努力并不成功。当大学现代化进入以知识集群、网络融合、创新驱动为主题的“模式3”时代,所谓“十字街头”恰好成为构建生态型新闻传播学科体系的立足点、扎根处。这一体系坚持多样共生、边界开放、彼此增益的生态原则,主张在对话中成就学科的主体性、正当性和有效性。
  • 新闻传播学
    刘宏宇,刘亚光,李婧文
    2019, 33(2): 14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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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虚拟现实)中的“虚拟”和“现实”概念之间存在内在矛盾性吗?还是我们对其的理解存在误区?VR的虚拟化媒介科技让使用者获得了媲美“事实”世界的“现实”印象,这里的“虚拟”指的是借助媒介技术实现同等感知效果的手段。沟通关联外界事实世界与人类思想中观念现实世界是媒介的核心功能,而媒介就是人类在此过程中操作中介性工具系统时所遵循的结构性规则。人类历史中始终在以“信息化”和“虚拟性”的方式创造幻想性的虚拟世界,同时不断提升媒介的“信息化”和“虚拟性”水平。虚拟性是媒介的基本属性。
  • 文学
  • 文学
    过常宝
    2019, 33(2): 15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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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只有天子能祭祀本族神性始祖,春秋时代则以分野理论来满足诸侯国君的僭越之志,而《史记》将始祖追溯扩展到社会各主要阶层,反映了汉代文化建设的新需要。司马迁根据《国语》中“程伯休甫”“失其守而为司马氏”一句,将自己的祖先追溯到重、黎,并想当然认为“司马氏世典周史”,从而构建了一个悠久的史官家世。此外,司马迁还根据孟子“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强调自己著史继承了一个神圣的王道传统,拥有“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的特权。以上两个传统都十分脆弱,但却赋予司马迁史官职事以合法性和权威性。
  • 文学
    王昕
    2019, 33(2): 16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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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传》的“忠义”主题是阐释宋明以来文化历史的一条线索。在《水浒传》这样的俗文学中,“忠”与“义”本质上是两个相背离的道德维度,代表了宋明以来社会所特有的两种伦理道德的冲突。民间社会的“义”,不同于史传中的国家伦理,也不只是“侠义”,而是重视个人价值的新的平民社会伦理。在英雄的个人传奇以及好汉“聚义”过程中,这种新的价值观与伦理道德,主宰了作品最有生机与活力的部分,呼应了宋明以来平民社会的兴起与道德的要求,因而得到明清进步文人和民间社会的普遍喜爱。《水浒传》“忠义”悲剧的本质是平民伦理的“义”与国家伦理的“忠”之间冲突与对抗,因而具有超越文本主题的深广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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