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特邀主持人黄涛
2018, 32(1): 1-1.
站在人类是一个统一整体、世界文明良性持续发展、各族群文化平等共存相互交流、保护人权等高度,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界逐渐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先进的理念,诸如文化多样性、文化遗产共享性、重视活态传承、多方保护和社区参与等。在这些理念统领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了多种以“公约”“宣言”“原则”等为名的文件或法规,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各缔约国政府及社会各方进行非遗保护的指导纲领或工作准则。但是,这些理念和文件也是逐渐形成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在努力遵行国际通用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非遗保护实践中对国际准则做适当变通或制定适合当地的具体法规也是必要的。进行非遗保护研究的学者,不仅应通晓国际非遗保护理念、国际国内相关法规和民俗学原理,还应特别熟悉本国国情和非遗保护实际情况,能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创见,这样才能为国际非遗保护的理念演进、法规完善和理论创新贡献力量。本专题四篇文章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法规与实践进行阐述和分析。
施爱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内在矛盾》一文,梳理了国际社会对民间文化知识产权问题的“两种保护,两种思路”:一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的基于“人类共同遗产”理念而发展出的保护制度,二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导的基于“私有制财产”理念而试图建立的保护制度。作者围绕两种保护观对相关史料的梳理和评析,可以使我们对国际非遗保护的发展史、基本理念以及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争端症结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能否制定一个既合乎民间文化特殊属性和非遗共享性又能对民间文化知识产权加以适度保护的法规?
吴真在《从无形文化财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变革》一文中明确提出“无形文化财”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章梳理了日本“无形文化财”概念及保护制度的来龙去脉,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概念包含的共享性、代际责任、代际公平等理念相比较,剖析了“文化财”概念所包含的“私有财产”“精品主义”等与非遗保护理念格格不入的内涵,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无形文化财”的观念革命。
刘芝凤、和立勇的论文《弱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刍议——以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例》,首次明确提出并系统阐述了“弱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并结合福建的实例阐述其保护价值、存在问题和保护措施等。作者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权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但认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无法可依给非遗的传承与经营带来实质性损害,是困扰许多非遗传承人的难题,应该强化民间文化资源产权制度建设,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著作权进行有效保护。
黄涛、郑文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社区认同的内涵与重要性》一文,从社区认同角度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进行解读,认为该《伦理原则》已经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强调的“社区参与”扩展到“社区认同”,该文件大部分条款的内容可归结为政府、专家等外部力量的非遗保护行动都应获得社区认同。作者对《伦理原则》在非遗保护中能够起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呼吁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落实《伦理原则》的适合我国非遗保护实践的行政法规。文章还探讨了社区内部对非遗保护措施如何实现民众认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