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
李文钊, 董克用
2010, (5): 134-142.
事业单位是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事业单位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其改革和发展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中国事业单位存在职能定位不清,体制僵化,监管缺位,效率低下,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提出了分类改革的思路。但是,由于分类改革仍然以事业单位运行的国家逻辑和市场逻辑为基础,使得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缓慢。基于设计和实验的认识论基础,事业单位改革应该以非营利逻辑代替国家逻辑和市场逻辑,通过非营利性来保障公共性和公益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准政府机构、公办非营利组织(基础性公共服务)、公办非营利组织(选择性公共服务)、民办非营利组织等类型进行分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