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特邀主持人王利明
2020, 34(4): 1-1.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以民事权利的保障为核心,以民事权利的确认为经,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纬,编制了细密的民事权利保护屏障。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是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所在,通过对各项民事权利提供立体保障,民法典发出了权利保护的最强音,其颁布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的到来。这部权威法典具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将发挥什么作用?本专题邀请了五位民法学界的学者就此进行探讨。
民法典最大的亮点就是其民本性,王利明教授的《论民法典的民本性》一文就此展开了探讨。文章认为,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出发点是坚持民本,以实现和提高人民福祉为根本目的,以全面调整民事关系为根本使命,以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根本关切,以维护家庭和谐有序为根本准则。民法典的核心功能是保障民权,以私权为中心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构建了完整且开放的民事权利体系,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私权保障机制。民法典的重要任务是维护民生,注重维护个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王轶教授的《民法典编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一文认为,我国民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高度重视人格权益的确认和保障、首次确立绿色原则并将其具体化、积极回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全方面多角度回应民生关键问题,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坚持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民法典物权编丰富和完善了物权制度。高圣平教授的《民法典物权编的发展与展望》一文认为,“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回应人民法治需求”是民法典物权编的基本指导思想。物权编在《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完善了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分编反映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成果;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在担保物权分编扩充了担保财产的范围,允许担保财产的概括性描述,为未来财产进入融资担保领域提供了前提;删除了具体担保物权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制度留下了空间;丰富了同一财产上竞存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规则,增加了担保交易的确定性。
民法典单设人格权编是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创新。王叶刚副教授在《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亮点与创见》一文中概括了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亮点和创新:通过总分结构构建了完善的人格权规则体系,从正面对人格权进行确权,丰富了人格权的保护规则;妥当协调人格权法定性与开放性之间的关系,保持了人格权益保护范围的开放性;系统规定了人格利益许可使用规则,注重对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事先预防;确立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等人格权益保护规则,有效回应了实践需求。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也是民法典立法的一大亮点。石冠彬教授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体系解读与立法评析》一文认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了妥当的立法回应。在立法技术上,侵权责任编的表述用词以及多处细微修改均彰显了精湛的立法技术;在立法理念上,贯彻了强化受害人权利救济的指导思想,积极回应理论与实务争议难题,彰显了力求裁判统一的价值导向。此外,责任减免事由、网络侵权、用工责任、高空抛物等具体制度的立法完善,都凸显了立法的务实性与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