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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人民大学
ISSN 1000-5420  CN 11-147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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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语
  • 主持人语
    特邀主持人王利明
    2017, 31(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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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这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民法总则》的颁行正式开启了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民事立法体系化进程,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法总则》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并回应了当代中国的现实需要,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一方面,《民法总则》是对我国民事立法、司法经验总结和提炼的结果,其许多制度和规则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具体问题而设计的,使得该法具有大量的中国元素。另一方面,“法与时转则治”,民法总则也体现了时代性,并使这部法律具有了时代的特征,真正符合人民的需要、时代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
    《民法总则》最大的亮点就是在109条规定了对人格尊严的保护。这一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宣示了每个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平等受法律保护;二是确定了对人格权保护的兜底条款,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有损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就有可能构成对人格利益的侵害。因此,《民法总则》第109条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彰显了21世纪民法的时代精神,强化了人文关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公民人格权的法律保护水平。笔者的《试论〈民法总则〉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一文就该条规定展开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为了进一步强化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应当加强人格权立法,在民法典中构建独立成编的人格权法。
    《民法总则》的第二个亮点是在第10条确立了“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的规则。石佳友教授的《民法典的法律渊源体系——以〈民法总则〉第10条为例》首先分析了民法典的法律渊源体系必须向习惯等渊源开放的必要性,认为对于《民法总则》所未规定的法律渊源形式,包括国家政策、司法性渊源、一般法律原则等,不宜完全将其排斥在法源体系之外,而应根据民事案件审判的具体需要,运用法律解释学的方法,将其作为实质性渊源据以参考,从而最终做出最适宜的判决。
    《民法总则》的第三个亮点是关于成年监护制度的规定。孟强副教授的《〈民法总则〉中的成年监护制度》一文,从世界立法趋势和我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出发,对《民法总则》新规定的成年监护制度进行了类型化分析,指出成年监护制度能够对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进行妥当管理及保护,在老龄化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成年监护制度在主体范围、事务范围、公权力的介入与保障等方面比委托和信托更具优势,因此,成年监护制度有望在关照自然人、体现民法的人文关怀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民法总则》还有一个亮点是在第185条中确立的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保护规则。众所周知,英烈的形象是民族的共同记忆,也是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英烈的人格利益保护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王叶刚博士的文章《论侵害英雄烈士等人格权益的民事责任》认为,在解释该规则时,应当扩张其保护的主体范围和保护的人格权益范围,同时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障个人的行为自由,应当明确将该条中公共利益的范围界定为维护社会风气与社会公共道德。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加强对《民法总则》的研究、解释和宣传,才能保障该法的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在调整社会经济秩序和人们生活秩序中的重大作用。
  • 学术前沿
  • 学术前沿
    王利明
    2017, 31(4):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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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总则》第109条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做出规定,彰显了21世纪民法的时代精神,强化了人文关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公民人格权的法律保护水平。该条关于人格尊严保护的规定具有一般人格权的规范属性,体现了人格尊严平等保护的价值理念,具有承接和实施宪法的功能,明确了人格权保护的价值基础。该条也为未来民法典编纂指明了方向。为了进一步强化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应当加强人格权立法,在民法典中构建独立成编的人格权法。
  • 学术前沿
    石佳友
    2017, 31(4):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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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渊源体系在当代呈现出多元主义和多中心主义的特征,这构成法典化在当代最大的挑战。民法典的法律渊源体系必然保持开放性,对成文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渊源保持开放。必须摈弃成文法中心主义,允许习惯、司法解释与判例、一般法律原则等其他法律渊源进入民事关系的场域以发挥各自的功能;在保证法的安定性价值的同时,保持法的演进性,使民法典真正成为与时俱进的“活法”。就此而言,2017年《民法总则》关于法律渊源的规定确实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这突出表现为习惯从过去由《合同法》、《物权法》等部门法中的零散规定,上升为总则中的一般性法律渊源,由此,习惯在民法中取得了正式的一般性渊源的地位。这也是我国未来的民法典的开放性的重要表现。不过,对于《民法总则》所未规定的法律渊源形式,包括国家政策、司法性渊源、一般法律原则等,不宜完全将其排斥在法源体系之外,而应根据民事案件审判的具体需要,运用法律解释学的方法,将其作为实质性渊源据以参考,从而最终做出最适宜的判决。
  • 学术前沿
    孟强
    2017, 3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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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各国均因老龄社会的到来而启动成年监护的立法活动,《民法总则》通过修改《民法通则》上的监护制度而构建了我国的成年监护制度。成年监护制度可分为成年法定监护与成年意定监护两种类型,后者被监护人意思自治程度要高于前者。成年监护制度能够对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进行妥当管理及保护,在老龄化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成年监护制度在主体范围、事务范围、公权力的介入与保障等方面比委托和信托更具优势。
  • 学术前沿
    王叶刚
    2017, 31(4): 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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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总则》第185条对英雄烈士等的人格利益保护做出了规定,其规范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在解释该条时,为更好地实现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目的,应当扩张其保护的主体范围和保护的人格权益范围。为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障个人的行为自由,应当明确界定该条中公共利益的范围,将其界定为维护社会风气与社会公共道德。行为人在侵害英雄烈士等人格权益,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除需要依据《民法总则》第185条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外,受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 经济学
  • 经济学
    周业安,高岭
    2017, 31(4): 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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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的改革史同时也是一部争论史,这些争论集中于国有企业的性质、效率、改革路径和治理结构四个方面。为阐明国有企业制度再造的方向,需要对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和探讨。首先,国有企业是一种社会化程度最高的企业组织形式,国有企业与利益相关者论视角下的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其次,围绕国有企业效率的相关研究忽视了国有企业的路径依赖问题,也没有分离出规模、垄断、政治关联等因素的影响,因而断言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需要谨慎。再次,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主导倾向是渐进式改革模式,但迄今还缺乏一个有说服力的理论框架来有效解释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共存共进的特征事实。因此,未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任重道远。
  • 经济学
    杨瑞龙1,刘诚2,党力3
    2017, 31(4): 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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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监事作为一项体现经济民主的重要公司治理机制,其效果却普遍不被看好,而且缺乏相关实证检验。以中国2005—2014年上市央企及其子公司为样本,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情况测度经济民主实现程度的研究发现:职工监事没有起到缩小职工和高管收入差距的经济民主作用,职工监事的权利只是名义上的;职工监事可能被高管俘获,脱离经济民主的本意;职工监事的设置存在“形式化”问题。这些结论对于工会、员工持股等其他体现经济民主的公司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经济学
    雷达1,杨连星2
    2017, 31(4): 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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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普政府的全球战略选择了反全球化加弃用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组合,这说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国际经济秩序几经调整均未取得理想效果,正在走向终结,亟待重构新理念。社会党国际提出的全球治理概念直接针对经济全球化之后出现的全球外部性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维度来看,它超越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概念,但受到社会党国际的国际影响力及传统意识形态的限制,其全球治理概念不仅没有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而且在探讨全球治理的具体实施手段时,被西方主流思潮和市场原教旨主义的观点所淹没。因此,在未来全球经济秩序的改造和重建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地根据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改革的困境,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完善全球治理理念。
  • 政治哲学
  • 政治哲学
    杨伟清
    2017, 31(4): 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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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虽然已经存在,但这并不表明它就应该存在。国家是否应该存在取决于它能否得到证成。要证成国家,就必须回应无政府主义者的挑战,表明只有国家才能为人们确保一些重要的利益。社会秩序与安全就是一种最根本的利益,是人们追求其他利益的前提条件。因此,证成国家的关键在于表明唯有国家才能够保障这一根本利益,在于说明为何无政府状态难以维系一种和平有序的生活。
  • 政治哲学
    常永强
    2017, 31(4): 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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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论》的发表标志着规范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复兴。在该书中,罗尔斯克服了元伦理学对直觉的单纯依赖,运用反思平衡方法建构了两个正义原则。而要想理解反思平衡方法如何能够跨越事实与价值之间的鸿沟,就必须回到普遍被忽视的罗尔斯的早期作品中去寻找答案。反思平衡方法与自然科学的建模方法是高度同构的,契约论相当于自然科学研究中经常使用的理论模型,这种相似性才是反思平衡方法规范效力的来源。然而,由于伦理学与自然科学根本性质的不同,反思平衡方法能否真正超越直觉主义,两个正义原则是否具有普遍的规范效力,我们是有理由加以怀疑的。
  • 政治学
  • 政治学
    张璋
    2017, 31(4): 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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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央地关系可视为同一个组织上下不同层级的关系。央地关系制度设计的基本任务是解决央地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绩效监控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剩余分配。中央的绩效监控能力决定着剩余分配的趋向。中国央地关系两千余年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剩余分配随着中央绩效监控能力变化而相应变化的过程,其中体现出大国治理的制度逻辑。
  • 政治学
    孟鑫
    2017, 31(4): 9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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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社会运动作为当代西方最有影响力的社会运动,已经成为一种塑造西方社会的重要力量,走向制度化是其发展趋势之一。社会运动制度化实质上是国家的体制构建目标和社会运动的诉求目标互动博弈的产物。这一过程既改造了社会运动,也对国家体制和社会危机管理机制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从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来看,制度化趋势并没有改变西方新社会运动的抗议属性和变革目标,它仍然是西方发达国家中最具有社会主义特征的变革力量。
  • 社会学
  • 社会学
    王瑜1,汪三贵2
    2017, 31(4): 10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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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工资是工人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所获得的能够担负其家庭维持基本体面生活标准的报酬水平。利用Anker法对深圳制造业工业园区产业工人的生活工资进行测算得出的结果显示,一个规模为35人的工人家庭,在调研地区维持基本的家庭生活所需要的生活工资水平为2 818元。该生活工资水平是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9倍,即调查时点的最低工资标准离维持工人基本的城镇家庭生活至少还有近30%的差距。生活工资测算的内在结构启示我们:要解决“半城镇化”问题,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可持续的基本生活,未必要依赖于不断提升最低工资的单一手段,而是可以通过改善公共服务,尤其是对农民工群体在住房、教育、医疗等重要领域提供支持性服务,从而降低工人家庭的生活支出和相应的必要生活工资水平,提高工人家庭在务工地实现可持续生计的能力。
  • 社会学
    杨菊华
    2017, 31(4): 1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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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与乡村、本土与外来的区隔构成户籍制度的“双二属性”,加上附着于其上的外溢特征,使得国内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既面临国际移民融合的共性问题,也面临中国式的融合困境。其中,乡—城流动人口相较于城—城流动人口,更是多重弱势身份交叠,融入进程更为坎坷,融合前景更不确定。总量巨大的流动人口与流入地主流人群和制度安排之间的断裂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也是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必须扫除的重大障碍。突破户籍墙、结构墙和理念墙,跨越人为设置的各类边界,推动群体关系从隔离到嵌入,是新型城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它既是社会融合的本质特性,也是实现社会融合的根本途径。
  • 社会学
    郑丹丹
    2017, 31(4): 12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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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至1980年出生的人可以称其为改革一代。改革一代兄弟姐妹之间出现阶层分化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他们的互动中可能存在潜在的矛盾和冲突,但兄弟姐妹之间的互助更为普遍。这种互助对施者有意义功能,对受者有资源功能,对社会有补充保障功能。更重要的是,兄弟姐妹间的阶层分化导致网络家庭中出现了阶层并置。促进阶层之间的交往,提高社会开放度,减少阶层矛盾与冲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融合。在各个阶层的流动中,保护社会最底层的上升通道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在资源保障方面的杠杆放大效应,使其可能成为特别有效率的社会建设策略。
  • 文学
  • 文学
    王昕
    2017, 31(4): 13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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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怪小说研究历来有文学性研究和历史研究这两条路径,各有其理路与困境。志怪的文学性研究发源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 “传奇出于志怪”、“唐人始有意为小说”的判断,受到近来研究以及出土简牍的挑战。这重困境根源于志怪小说定义与性质认识上的模糊。志怪“小说”乃是“子”“史”之间著述性的“小说”,文学性研究不能完全地阐释和评价志怪的整体性价值与意义。把志怪放回到国学体系的“子部小说家类”之中,进行知识史、记忆史等多角度的文化研究,或许是我们重新认知志怪小说的一条路径。
  • 文学
    易闻晓
    2017, 31(4): 14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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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四言简质未舒,但以虚字衬贴、叠字形容、章句字词重复间破板质,而且分章合乐适于言志的歌咏。赋在一章具有整体性和结构性的作用,比兴则仅有暂时性和片段性的功能。《诗》四言与《书》四言散语实字并列及赋体四言散语一顺铺陈具有本质的区别,但汉代四言参合《诗·颂》和《书》语,愈显典重。汉末以降文人创制已非分章合乐,或自抒怀抱,或受五言、骈体影响,工于属对锻炼,及唐人四言都从拟乐府而来,终乖《诗》体本调。
  • 学术动态
  • 学术动态
    郭伟峰
    2017, 31(4): 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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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22—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政治哲学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编辑部联合主办的“问题与方法:英美政治哲学与大陆政治哲学研究对话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中央编译局等机构的20多位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围绕以下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一)西方政治哲学的两种不同研究理路
    一般而言,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可粗略地划分为英美政治哲学和欧洲大陆政治哲学两种不同研究理路,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
    段忠桥教授扼要介绍了当前西方政治哲学界对英美政治哲学与欧陆政治哲学之间的差别的理论关切,并从多个层面指出了这两种政治哲学之间的主要差别。他认为,英美政治哲学更关注平等问题,欧陆政治哲学更关注自由问题;英美政治哲学可归结为一种建构的理论,欧陆政治哲学可归结为一种批判的理论;英美政治哲学侧重于规范性,欧陆政治哲学侧重于描述性;英美政治哲学是从不变的人性出发,欧陆政治哲学是从发展变化的人性出发;英美政治哲学捍卫启蒙及其成果,欧陆政治哲学则批判启蒙;英美政治哲学基于分析的传统,欧陆政治哲学基于后结构主义的传统。虽然这两种政治哲学之间存在这些差别,但二者之间并非存在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当前西方学者的研究已经呈现出二者融合的趋势。
    林进平研究员认为,英美政治哲学的核心理论关切是正义,欧陆政治哲学的核心理论关切是革命。他还以“在朝的”政治哲学和“在野的”政治哲学分别指称英美政治哲学和欧陆政治哲学,借以突显英美政治哲学的建构性和欧陆政治哲学的批判性。王浩斌教授从政治共识与政治冲突的视角表达了类似的看法:英美政治哲学致力于寻求某种政治共识,而欧陆政治哲学则更为强调政治冲突;英美政治哲学更多地强调规范性,欧陆政治哲学则更多地强调革命性和批判性。
    李义天教授认为,应当从英美分析哲学与欧陆哲学(亦即分析哲学和观念论)的哲学传统出发来理解它们之间的差别。分析哲学从根本上立足于语言概念和经验概念的经验性和实证性,而观念论则更多地从先验层面进行论证。这种经验性和先验性之间的差别延伸到政治哲学领域导致了英美政治哲学和欧陆政治哲学在研究主题上的差别。
    夏莹副教授认为,在英美语境中,政治更多地意味着妥协;在欧陆语境中,政治则更多地意味着斗争和阶级。欧陆政治哲学更多地承续了柏拉图传统,强调哲学优先,因而存在一种哲学对政治的僭越,较少关注具体的政治制度的设计;英美政治哲学则更多地延续了亚里士多德的经验主义理路,从现实政治生活出发,注重对政治体制的建构等细节的探讨。就此而言,英美政治哲学更像是政治学或政治科学,欧陆政治哲学更像是哲学。
    与会学者还分别选取欧陆政治哲学和英美政治哲学的立场,具体阐释了两种政治哲学的特点。龚群教授、王凤才教授、尹树广教授、蓝江教授等从欧陆政治哲学中的德国分支或法国分支出发,具体展现了当代欧陆政治哲学的某些主要关切和致思理路。姚大志教授介绍了当代美国政治哲学的主题和主要流派,王立教授和高景柱副教授分别就罗尔斯政治哲学中的应得、资格和宽容概念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从当代英美政治哲学家的具体思想切入,展示了当代英美政治哲学思考的主要问题与分析方法。

    (二)两种政治哲学还是三种政治哲学?
    虽然西方政治哲学可被粗略地划分为英美政治哲学和欧陆政治哲学,但有不少学者指出,欧陆政治哲学本身又涵盖了德国政治哲学和法国政治哲学这两种不同的研究进路。德国的批判理论富有理性,法国的激进左翼政治哲学则更富有激情,应当区别对待。
    罗骞教授指出,应当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划分为英美政治哲学、德国政治哲学和法国政治哲学三种进路。他从现代主体性的三个不同维度——认知主体、交往主体和物性主体——出发,区分了现代政治概念的三种不同理解路径,将政治分别理解为治理、参与和反抗。这三种不同的理解路径大体上勾勒出了英美政治哲学、德国政治哲学和法国政治哲学之间的差异。
    部分与会学者基于德国政治哲学与法国政治哲学的某种政治理论,具体展现了这两种政治哲学不同的研究进路和理论旨趣。龚群教授从哈贝马斯对后民族国家结构的探讨出发,阐释了全球化语境下由民族国家到后民族国家,再到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逻辑。王凤才教授指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在哈贝马斯、霍耐特等人那里实现了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其关键词也经历了否定—交往—承认—妥协的系列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虽然批判性逐渐减弱,但其现实性逐渐增强。蓝江教授从法国哲学的“空”这一概念出发,深入剖析了罗尔斯《正义论》中的“原初状态”的理论设定,指出罗尔斯的原初状态虽然悬隔了人的身份等认识论要素,但却无法悬隔掉being这个本体论要素,进而指出法国政治哲学较为关注本体论问题。尹树广教授同样针对西欧左翼政治思想近来所展现的“本体论转向”维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指出本体论问题具有丰富的内容,应该在改造本体论概念的基础上,开显出本体论问题对人类政治生活有深刻影响的一般规定。吴冠军教授指出,法国和意大利的生命政治思想家从生命政治视角出发对政治哲学史的重新诠释,为人们理解人类政治生活提供了一种全新视角。
    (三)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两种政治哲学范式
    与会学者还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出发,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同英美政治哲学、欧陆政治哲学之间的内在关联。
    林进平研究员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应当涵盖英美政治哲学的规范性维度,用辩证法来淡化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决定论倾向,从而摆脱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仅将革命和暴力作为其政治哲学主题的局限,并使正义等规范性范畴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要素。
    王浩斌教授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注重对当下现实的批判性分析,某种意义上讲,当代欧陆激进政治哲学与马克思的这种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之间存在很大关联。
    乔瑞金教授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出发,指出英国的新左派如科恩、安德森等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表现出对如奥克肖特、施特劳斯、施米特等右翼政治哲学家的不屑一顾,并对其原因展开了具体分析。
    夏莹副教授指出,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探讨异化问题,因而具有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经验主义意涵;而他所追求的自由人联合体,又具有柏拉图意义上的理想的范导意义。就此而言,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恰恰居于欧陆政治哲学的柏拉图传统和英美政治哲学的亚里士多德传统之间。
    (四)英美政治哲学是分析的进路吗?
    大多数与会学者认为英美政治哲学是分析的政治哲学,遵循分析的进路。葛四友教授指出,英美政治哲学采用分析的进路,注重概念、表达的清晰明确以及论证的严密,并结合当前英美政治哲学的论文写作特点展示了分析进路的几个基本特点。杨伟清副教授通过分析“平等的价值”这一问题,具体呈现了英美政治哲学采用分析进路的推理过程。
    姚大志教授对这一看法提出了质疑。在他看来,分析哲学将分析的方法局限于对语词的概念和命题的意义进行分析,以此标准来审视当代美国的政治哲学家,可以发现,并没有人采用分析的方法来讨论政治问题。如果将分析的方法运用于政治哲学之中,就应当是对政治哲学中某一术语的意义进行分析。
    学者们一致认为,无论对何种进路的政治哲学进行研究,中国学者都应当立足中国的具体现实情境,建构能够解释中国问题、指导中国政治实践的中国范式的政治哲学。
    只有将政治哲学的研究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凸显出的主要问题结合起来,同时加强学者们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进思想间的激荡与碰撞,才能发现政治哲学新的增长点,进一步促进我国的政治哲学研究,建构起中国范式的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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