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税收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税收的影响是重大的,又是广泛的。税收的作用和影响决定了,税收问题是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科学处理好的涉及法律、经济、社会、政治和技术等领域的重要问题,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税收制度至关重要。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新形势对税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制是财政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税收制度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决定了,税制改革需要从奠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的角度,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维度,建立科学、稳定、有效的税收制度。
充分发挥税收的功能与作用,在于税收制度的科学、稳定、有效。税收能力是税收制度建设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研究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视角。只有建立在一定税收能力基础上的税收制度,才能够运行稳定、功能到位、作用有效;同时,既定的税收制度又决定了一定时期政府的税收能力,影响到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空间。税收能力与税收制度是一种相互适应关系,科学判定税收能力是税制改革的基本前提,税制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种相互适应性。
岳树民教授、尹磊博士的《基于税收能力视角的中国税制改革》一文,在探究税收能力与税收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与税收能力的兼容性,认为我国现行税制与税收能力之间存在落差,需要根据当前与未来税收能力的格局与点位,对税制结构、税制体系与征管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提出了优化税制结构的路径、建立地方税体系的着力点及完善税收征管制度的重点。
税制改革过程中,税收政策制定者面临众多挑战,特别是在各种有冲突的目标之间的权衡取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全球性税制改革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无疑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张文春博士的《全球性税制变化的趋势分析》一文,研究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情况,分析了其收入动员能力,总结了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主要税种和税务管理的改革趋势,阐明了全球性税制改革背后的原因,提出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国政府的收入动员能力。
李华教授等的《顶层设计下的税制重构:兼容税收能力的视角》一文,提出税制重构应兼容税收能力,认为基于我国税收能力在空间、组织环节、税源结构、治理目标、税收定位以及征管环境方面的变化,税制重构的基本方向是扩大对自然人的直接征收,增加对资本所得、国外收入和存量财产的征税,扩大差额征税,下移征税环节,重点对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进行全面改革。
税收征管制度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征管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决定了政府的征税能力,税制改革必须构建与税收制度相适应的征管制度。王秀芝博士的《税收能力提升的必由之路: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一文,通过对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本内涵的界定,分析了我国税收征管运作所面临的税收征管主体、征管机制、征管信息化水平,以及征管质量方面的问题,提出应采取构建参与税收征管共同体、优化税收征管机制、落实信息管税、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等措施,以推进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
税收能力是研究税收制度的重要视角,科学判定税收能力是税制改革的基本前提。税收制度决定了既定条件下税收能力的高低,税收能力也影响和制约着税制改革的进程。我国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变了经济运行中各经济主体的税收能力及其格局。基于税收能力视角,现行税收制度在税制结构、税制体系、征管制度等方面还存在着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之处。为此,税制改革应基于对目前及未来税收能力的科学判断,明确税制结构优化的方向和路径,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OECD国家、亚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国家的税收比率和税制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OECD国家的税收比率高,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和消费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占比高,而亚洲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国家的税收比率低且税制结构过度依赖间接税,从而导致了收入动员能力较差。全球间接税的重要性增强,传播快而广,税基扩大,适应性增强,影响了全球税制结构由直接税向间接税变化。经济全球化导致了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降低税率拓宽税基的趋势。以纳税人和征管效率为核心是全球税务管理改革的大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税制改革需要进行顶层设计,这也就意味着需要进行税制重构,此项工作需要充分考虑税收能力。税收能力涉及纳税能力、征税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三个层面,税制重构应兼容税收能力。由于我国当前的税收能力在空间、组织形式、税基构成、治理目标以及征管环境方面都发生了变化,由此也导致了税制体系与税收能力的不相匹配。基于纳税能力的税制重构方向是:扩大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直接征收,强化社会治理;根据税基结构变化捕捉税源,增加对个人收入和存量财产的征税;根据生产组织环节的变化扩大差额征税、下移征税环节。根据我国社会环境和征税能力,税制重构的路径应该由易到难,改革方略上需要逐步推进。
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可以从谁来治理、如何治理、怎么实现、治理效果如何四个维度来界定,具体包括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主体表征、机制表征、技术表征和质量表征。目前,我国税收征管运作存在税收征管参与主体单一、征管机制有待完善、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征管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因此,要采取构建参与税收征管共同体、优化税收征管机制、落实信息管税、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等措施,以推进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
现代马克思主义文献对利润率的经验度量存在不同的进路或方法,这些不同进路之间往往存在争论。对这些争论进行梳理后发现,在经验研究中,利润率定义的差异可以概括为四个维度:(1)应该衡量价值利润率还是价格利润率;(2)在度量资本存量时,应该采用历史成本还是采用当前成本;(3)是否应该区分以及如何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4)是否应该与资本家的主观意识形式相对应。基于上述认识,对利润率的经验定义提出以下主张:赞成以价格范畴定义利润率,赞成以当前成本度量资本存量,赞成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主张将非生产性支出纳入利润率公式的分母。
联合国携手欧盟等国际组织共同开发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2012)—中心框架》的发布是一个标志性事件。《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内容构成与所谓“压力—状态—反应”模型具有内在契合性,由此成为可持续发展管理的有力工具。中心框架是《环境经济核算体系(2012)》中比较成熟、可以应用于当下的部分,补充文本部分则为未来实验性探索提供了空间。以国民经济核算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仍然从经济视角看问题,但从原来的“只看经济不顾环境”提升到了“从经济视角看环境与经济”。该核算体系的实施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无论从可行性还是有用性考虑,分步实施都是较好的选择。为在中国有效实施环境经济核算,需要相关部门在国际标准基础上制定一部中国环境经济核算规范。
指代词是指称随语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语言表达式。Indexical、deictic、和demonstrative均可充当此类语言表达式,但其中文译名和理解颇为混乱。比较而言,指代词是Indexical的比较合适的译名。指代词研究呈现出两条主要研究脉络,即语言学路径和哲学路径。其中哲学路径中包含三个主要问题:指代词使用的语言学—哲学预设,指代词的使用与个体对象的被给予方式,以及指代词与语句的真值条件。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准确定位指代词哲学研究的重要价值。
鲍德里亚的“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将矛头指向“消费社会与符号拜物教”,体现了当代文化批判的一种符号学转向。根据他的判断,今天的西方社会已经从生产资本主义走向了消费资本主义。如果说“生产社会”要凭借“冶金制造术”,那么“消费社会”则依靠“符号制造术”。“消费社会”的关键就是不停地刺激消费以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转,而刺激消费的秘诀就在于制造出无穷无尽的需要,从而达成社会的持续稳定。制造无穷无尽的需要,必须依靠种种“符号制造术”。消费者被符号的幻象所操纵而迷失在各种“时尚”之中,致使整个社会的运转无不受到符码的操纵,这样就形成了消费社会特有的“符号拜物教”。鲍德里亚力图开掘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文化维度,以期修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用消费社会的符号价值逻辑取代生产社会的交换价值逻辑。
维持自身的稳定性和物种多样性,并向着演化出具有更高“理性”的“理性偏好”的目标发展,是自然生态系统的目的和价值选择。基于自组织系统理论,我们可以超越和扩展自然价值论者对价值所进行的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划分,进一步将内在价值扩展为自然价值、族群价值和隐含价值三个层次的生态价值结构,并在自然生态系统的本质价值和目的的基础上阐明环境伦理义务的可能性与必然性、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伦理规则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以及环境伦理义务与人类目的的一致性。
经济信任是引领当前中国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伦理价值。作为信任一般在市场经济活动领域的延伸或体现,它以信任感为本质,表现为经济主体的一种态度,是经济主体之间以信任为纽带而发生的一种社会经济交往关系及主体对这种关系的经济伦理评价。基于制度的信任和基于信誉的信任、对企业中介机构的信任和对政府管制的信任等构成经济信任价值系统。经济信任对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整个社会的持续进步和企业的良性发展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在我国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应该大力构建、培育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以法制信任、政府信任、中介信任、经济主体道德信任为内容的经济信任体系。
民法典是“良法”和“善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立法先行的关键是提高立法质量。就此而言,波塔利斯的法典化思想中的许多内容对于今天中国的民法典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值得我们借鉴和反思。法典的民族性强调法律必须适应它所针对的人民的特征、习惯和情况,必须尽可能地保留民族的法律传统。家庭是民法典的支柱之一,立法者对家庭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必须具有足够的敏感性。法典的开放性要求立法者避免预见一切和规定一切的企图,保持对判例、学理、习惯等其他法律渊源的开放性。而法典的实用性要求行文上采取清晰、简洁和易懂的文风,对科学性和逻辑性的过分追求可能损害法典的生命力。法典体现着智慧、正义和理性,法典化的智慧尤其表现为对过度的避免和立法的谦卑与节制,明确立法权力的边界。在立足中国实际并借鉴比较法经验的前提下,未来的民法典将可能是法治中国所能“给予和接收的最伟大财富”。
新史学的首倡者梁启超曾提出要引进西方进化论作为衡量中国史的工具,随后产生的革命史叙事和现代化叙事在表面上虽有很大差异,但基本上也都秉持了西方历史观遵循的原则。尽管西方的中国学研究最近特别强调中国历史在西方影响到来之前就已存在现代因素,但这种“早期现代说”却仍潜在地遵循西式判别标准。实际上,中国史学内部保留着许多带有活力的传统概念,只要加以仔细辨析和应用,完全可以作为重建中国人文传统的可靠资源。
汉唐时期北方游牧部族部落南迁,多至蒙古高原游牧经济生态圈南缘的阴山—河套地区,合黎山、龙首山和燕山—滦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一带。这里为北方游牧部族部落冬南夏北的游牧生产活动提供了春冬牧场。适于游牧生活的自然条件及近邻农耕地区和商贸路线的地理位置,为游牧民的生存、生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成为不同时期北方游牧部族部落南下迁居这一带的经济地理因素。
互联网作为一种“高维媒介”,激活了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传播的全新格局。“个人”被激活之后媒介生态的重构本质上是一场革命,而“平台型媒体”则是“互联网+”时代媒体转型融合发展的一个主流模式。平台型媒体的操作要点是:打造一个吸引和掌握着海量流量的开放平台;构建新型的信息节点及节点集群;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应从传播机构的管理者转变为社会传播生态的共建者。
在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个体或群体利用媒介关注度汲取资源在短期内实现阶层跨越的事件屡见不鲜,媒介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资源配置与社会阶层彼此干涉、密切相关,同时,社会阶层亦是观察社会结构的重要窗口。资源配置机制与社会结构演变间的关联,当下社会行动体借助媒介关注度实现社会阶层流变,体现了媒介在资源配置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传媒业已成长为一种与家族继承、政府分配和市场调节同样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是各种资源得以配置的重要环节。
价值文化是深植于人的思想与行为中的信仰与观念,它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评价及行为方式的选择,对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价值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建构的过程,是主体(人)与客体(世界)相互作用、双向深化的产物。主体的差异性与客体的复杂性决定了价值文化具有多样性特征。价值文化的建构是一个从价值文化初建—适应—平衡—初完善,到失衡—再适应—新的平衡的阶梯循环发展过程。价值文化建构既是实践中的建构,也是建构中的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需融合普遍文化、多元文化与个体文化,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进行适应与平衡,从而不断发展完善。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整体上完成了从儒家思想向马克思主义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它经历了从两汉儒学、宋明理学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大整合,也经历了从诸子百家争鸣、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的思想启蒙和当代多元文化并存的三次内部争论,还经历了从汉代佛教传入、清末基督教冲击、近代西方思潮涌入到当代全球文化冲击的四次外扰历程,最终,它按照思想、历史自身的发展逻辑,综合融汇为当代中国社会独特的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