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语言·文字
刘夏阳
1999, (6): 104-107.
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以推广共同语为先导的中国现代语言文字改革,承前启后,从未中断。清末维新运动倡导“我手写我口”、“崇白话,废文言”,兴办白话报。辛亥革命后,1913年“读音统一会”规定共同语标准音。五四时期,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勃兴,推行标准语,推动文体解放,白话取代文言成为文学正宗和教科书的正式文体。1932年,商务印书馆印行《国音常用字汇》。1955年,“普通话”取代“国语”称谓。195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普通话被完整地定义为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汉民族共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