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肖周录
1998, (6): 73-75.
1991年11月《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举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它在领导中国人民同国内外反动势斗争的同时,在解放区建立了民主政府,制定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坚决实行了自己的民主纲领,解放区的民主制度吸引了千千万万爱国民主志士,成为全国人民的希望所在。这是对民主革命时期党的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历史回顾和高度评价。近年来,随着人权问题研究的拓展和深入,我国党史和法史学界的部分理论工作者,开始探讨革命根据地(主要是抗日根据地)人权保障这一重大课题,并已发表学术论文和有关著作30多篇(部)。如杨永华《陕甘宁边区人权立法》;张希坡《也谈革命根据地的人权保障条例问题》;闫树森《抗日战争时期对日本战俘的改造与中国共产党的人权保障政策》;曾忠恕《毛泽东与人权问题》;笔者著《延安时期边区人权保障史稿》等等。这些论著以翔实的历史资料,集中地论述了抗战时期党的人权理论的提出,各革命根据地人权立法的制定、实施等问题,从而有力地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它早期的革命实践中,就充分重视人权问题及其保障。革命根据地保障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在我国近现代宪政运动发展的历史上,占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并且,在长达28年之久的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的艰难探索和实践,为我们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今天,民主人权问题已经成为国际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之一。因此,历史地、科学地考察这一时期党和革命根据地人民政权在这方面的伟大建树,意义十分重大。目前,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始起步,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为此,笔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体会,并参照一些学者发表的现有成果,谈谈对这一问题的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