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纂修清史应采用什么样的体例?学术界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纪传体。瞿林东先生指出:“清史作为二十四史的续编,除了纪传体,别无选择。”并叙列了纪传体清史应包括纪、传、志、表、图、载记六部分。瞿先生的意见得到了许多学者的首肯。采用纪传体纂修清史,正逐渐成为众多史家的共识。然而,如何运用纪传体编纂清史呢?是照搬“二十四史”,还是“旧瓶装新酒”,或者是“穿新鞋走老路”?这在学界仍未形成一致的意见。其实,就我个人管见,照搬正史恐怕难行得通,应立足于当今时代的要求和社会主义现实的需要,对纪传体进行改造,赋予纪传体以新的思想风格和人文科学精神,充分体现先进历史文化的内涵。
牛润珍.
清史纂修与纪传体的改造[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1(6): 14-15
中图分类号:
K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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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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