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将分配不公现状按一定原则调控在一定水平,并逐步实现分配公平,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此项费用的财政体制、运行方向、途径、方法及费用的效益率,关系到分配不公能否得到调节和调节实现的程度。建立分级式的财政体制,建设完备的税法税制,是我国现阶段增强政府调控分配水平的能力,促进社会分配合理化的关键。而收入的差距程度,收入差别的时空距离,费用主体的协调程度,则是影响费用效益率的主要因素。
薛一青, 季建林.
清除社会分配不公中的政府调控费用[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0(6): 30-3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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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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