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与人权保障

王作富, 谢玉童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1998 ›› Issue (1) : 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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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教育部
主办:中国人民大学
ISSN 1000-5420  CN 11-147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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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1998 ›› Issue (1) : 65-68.
法学

罪刑法定原则与人权保障

  • 王作富, 谢玉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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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新刑法无论在其内容、体例以及观念上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尤其是其中首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新刑法第3条)。对于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完善民主与法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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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富, 谢玉童. 罪刑法定原则与人权保障[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8(1): 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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